欢迎关注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河海大学是一所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理、工、经、管、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授权可以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和自行审定教授、博士生导师的高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重点支持开展“国家级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有研究生院的学校之一。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水利工程),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一级学科(群)为江苏省优势学科,2个一级江苏省重点学科;10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9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是国家首批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单位和全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校之一。河海大学在材料工程、水利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18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
力学与材料学院成立于2009年10月,由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土木工程学院的工程力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水力学与流体力学中心合并组建。学院现有工程力学国家重点学科、力学一级江苏省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校级重点学科;具有力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力学一级学科和土木工程材料二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材料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共建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水利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水工结构国家重点学科和防灾减灾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有国家工科基础课程(力学)教学基地、国家级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江苏省工程材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建结构力学与水工结构水利部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水泥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院现有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徐芝纶班3个本科专业,其中工程力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和江苏省品牌专业。设有工程力学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力学与材料实验中心、工程力学研究所、结构与材料力学研究所、计算力学研究所、水力学与流体力学研究所、工程材料研究所、金属材料与防护研究所等9个教学和科研机构。学院坚持科学研研究与国家需求和社会服务紧密相结合,学院教师几乎参与了所有国家重大水利水电工程相关的科研项目,为葛洲坝、三峡、小浪底等水利枢纽,南水北调,天生桥、二滩、李家峡、拉西瓦、大朝山、水布垭、锦屏、溪落渡、小湾等水电站,润扬长江大桥、南京地铁等60多个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解决了大量的关键技术难题,在力学界和工程界享有良好的声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项奖项。
结合河海大学的特色,力学与材料学院形成了“坚持基础与应用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以解决我国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及环境工程中的力学和材料问题为目标”的学科特色,“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平台建设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
二、招生领域 
高层次人才培养不仅是个人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专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更侧重于工程应用。为深入促进专业人才梯队建设,逐步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方便在职深造的同学学习期间不影响在职工作,学院拟在生源集中的省、市或流域机构等设立工程硕士教学点。
我院2013年招生的工程硕士专业领域有:材料工程、水利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亦允许小部分其他专业同学插班学习。
三、报考事项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管理、教学的教师均可以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已有3年(例2013年报名需在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例2013年报名需在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办学方式
在校本部设立的工程硕士班:可以在一定时段内集中脱产上课,也可安排在每周五晚、周六、周日全天授课。
在各省、市或流域机构等生源集中地区设立的工程硕士异地教学点:每周五晚、周六、周日全天在异地教学点授课,也可以在一定时段内集中脱产上课。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考生在6月25日-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该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2.网报要求 
(1)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的报名条件及相关信息,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在“报考学院”栏中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代码及名称:“13力材院”;按照附表1认真填写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考生在7月13日-16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江苏考生在河海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要求: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境内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使用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护照)和《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未经现场确认者,本次报名无效。
4.资格审查
GCT考试成绩发布后一周内,达到我校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于12月底前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已盖章)、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学校将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以及不能及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异地非集中办班考生报名前请与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或研究生院联系。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GCT”考试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GCT”命题依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2.考试时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3年10月下旬;专业基础与综合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全国联考后,时间为2013年11月下旬。
3.考试地点:联考科目考试地点由所在省级学位委员会指定,专业课考试地点由河海大学指定,具体考试安排将于考试前一周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考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规定的身份证件(与报名时所持证件一致)。
(五)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以及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第二阶段测试),综合考查,择优录取。(注: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领域录取总人数的10%,其中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未达到当年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优先申请跟班学习。
四、培养工作
(一)培养特色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按培养方案培养。录取为工程硕士的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学习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
在满足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并结合学员实际工作需要来制定教学计划及培养实施方案,如将建造师、造价师、土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检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融会于教学课程。
培养过程中,将有强大的师资队伍支撑,由专业教师承担理论教学、技能培训、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由校内外专家通过前沿讲座,传递新观念、新理论。
(二)费用标准
在河海大学校本部集中授课:30000元
单位合作办班(异地授课):36000元。
经正式录取的工程硕士生可在入学报到时选择如下的收费方式:
(1)一次性收费
在报到时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并将全部培养费用一次性汇至河海大学账户(用途注明力学与材料学院工程硕士培养费)。
(2)分段收费
在报到时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分二次收费,报到时交不少于50%费用,余款在课程阶段结束时付清。
费用包括:课程教学费用、论文指导费用。
(三)教学计划
1.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的总学分不得少于32个学分。课程设置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策划、工程规划设计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2)论文形式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可以是工程规划设计;也可以是课题研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将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3)论文中期报告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在论文研究和撰写阶段,应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中期报告,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
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学位授予
经河海大学正式录取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25-83786410; 刘老师:15295580550
传  真:025-83786046     E-mail:gongshuohh@hotmail.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  邮政编码:210098
(我院根据2012年河海大学工程硕士招生简章,特编制本简章供参考。如有疏漏或不准确,请以2013年国务院学位办文件和2013年河海大学工程硕士招生简章为准。)

附表1:
河海大学2012年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及专业课考试科目 


领域代码及名称
专业课考试科目(每个领域任选一门)
085201机械工程机械设计
085204材料工程工程材料
工程材料学(仅限常州班)
085207电气工程电路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085210控制工程电路
085211计算机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085212软件工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材料力学
工程项目管理基础
085214水利工程工程水文学
工程经济
港口工程
工程移民(仅限移民方向班)
085215测绘工程工程测量
085217地质工程普通地质学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港口工程
材料力学
工程项目管理基础
085217农业工程工程经济
农田水利学
085229环境工程环境工程概论
085236工业工程项目采购
085239项目管理项目采购
085240物流工程项目采购


附表2:
河海大学2012年工程硕士专业课考试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GCT《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机械设计《机械设计》 邱宣怀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4版)
工程材料
(选考一个方向)
《工程材料》(金属)(第二版) 闫康平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9年;
《建筑材料》(非金属)(第六版) 李亚杰编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工程材料学《工程材料学》 王晓敏编著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第三版) 冯博琴 清华大学出版社
电路《电路》第五版 邱关源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程序设计》(第三版) 谭浩强 清华大学出版社
材料力学《材料力学Ⅰ》(第五版) 孙训方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7月
工程经济《水利工程经济学》(第一版) 方国华主编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1年
工程水文学
《工程水文学》(第四版) 詹道江、徐向阳、陈元芳主编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0年
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物(I)》 韩理安主编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2年
工程移民《中国移民政策与实践》 施国庆等 宁夏人民出版社 2001年
工程测量《工程测量学》张正禄等编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
普通地质学《普通地质学》(第一版) 舒良树主编 地质出版社2010年
工程项目管理基础《工程项目管理》王卓甫、邱德华编著 河海大学出版社2002年
农田水利学《农田水利学》(第三版) 郭元裕主编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环境工程概论《环境工程概论》朱蓓丽主编   科学出版社
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管理》 冯之楹、何永春、廖仁兴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